一、三审制度
(一)初审职责
1、通读全稿,了解内容,发现问题,提出处理意见,认真写好初审报告;
2、对于符合出版要求而尚有不足之处的书稿,拟出初步的退修意见;
3、对于不合出版要求的书稿,结合复审意见,拟具退稿信稿;
4、继续审处作者修改后的书稿;
5、对经复审、终审同意采用的书稿,根据复审、终审的意见,对书稿作必要的加工整理;
6、经作者同意,编辑部指定,对书稿内容及文字作必要的修改;
7、审读校样及作者改样;
8、拟写采用书稿的内容提要、新书预告和广告稿;
9、检齐书稿及附件,负责办理发稿手续。
(二)复审职责
1、通读(也可抽读部分)书稿,审核初稿提出的审稿报告,发现初稿未发现的问题,核定初审的处理意见,写好复审意见;
2、补充和删改初审所提请作者修改的意见;
3、重审作者修改后的书稿;
4、审核初审加工整理或代作者修改的书稿,对未尽善处作必要的处理;
5、审定初审所提退稿意见,如同意,则签发退稿信;如不同意,则与初审讨论议处,或请终审裁定;
6、审核初审者、作者所看的校样;
7、审改初审所拟书稿内容提要、新书预告及广告稿;
8、检查初审整理完成后待发交出版部门的书稿及其所有附件;
9、复审对采用的书稿质量负责。
(三)终(决)审职责
1、根据书稿的性质及重要程度,通读或抽读部分书稿,审核原稿改动的部分以及初、复审对原稿的加工处理部分;
2、对初、复审的审稿意见和处理状况,作最后审定,或改正,或纠正,如有遗留问题,则退编辑部(室)重新处理;
3、解决编辑部(室)提请解决的问题;
4、对书稿政治质量负主要责任;
5、决定书稿是否采用,经初、复审的书稿是否可以发稿。
二、编辑加工
(一)科学性加工
科学性加工,就是使书稿在内容安排,或篇、章、节的层次安排,在总体结构上更具逻辑性。
书稿的科学性,哲学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类图书,主要是概念、定义、原理等是否正确;文学类图书,主要是看基本政治倾向是否正确;书稿中涉及的重要历史事实,是否准确。科学性加工就是发现和改正这方面的错误。科学性加工,还要对书稿内容叙述上芜杂的加以删削,对欠周密、有遗漏的加以补充;对提法上有违反宗教政策、民族政策,以及涉及对外关系的内容加以删削和处理;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加以删削或处理;对专业性很强的书稿,要作专业上的鉴别,发现和纠正错误之处。
科学性加工直接涉及到书稿的内容,所以,责任编辑部都要同作者商量后再作改动,不能擅自修改。
(二)文字加工
是一种侧重于语法方面的加工,属于中等层次的加工。这是占用时间最多的编辑加工。
文字加工,不同类型的书稿,有不同的要求,但主要是对文字不通、句子歧义和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进行加工处理。
对书稿,原则上是“文责自负”。但由于作者语文水平的高低,或者作者笔误,或者电脑打印稿的差错等原因,在书稿中文字上的问题是不少的。编辑有责任对书稿文字上的差错进行纠正或改正。
(三)技术性加工
技术性加工的内容是:统一、核查、批注。
统一——主要是体例的统一,即编写格式统一(包括篇、章、节的层次序号和标题形式),还有插图、表格、公式、计量单位、数字、注释和参考文献等格式的统一。还有名词和代号的统一。
核查——包括引文、辅文、错别字以及插图中的文字。核对书稿内的经典著作和其他重要引文,不使一个字、一个标点有错失。根据材料来源,核对人名、地名、年代、数字、日期、史实,以及外文、译文,并改正错误。检查书稿辅文是否齐全,如有缺漏,予以补齐。
对于丛书、系列书、汇编书等多卷、多册的书稿,核查前后不一等问题。责任编辑往往对书稿中插图(包括地图、设计图、图照等)的文字容易疏忽,但是这里却最容易出现差错。
批注——是责任编辑对排版提出的要求。原稿中经常会有不合规范的字、字体、字号,不合规范的标点符号,容易混淆的外文大小写、字体等,责任编辑必须作出批注。
技术性加工,除了统一、核查、批注之外,还包括版面缩行、转页、图表处理等工作。
三、校对制度
(一)校对程序
毛校→初校、二校、三校(通读)→退厂改样→核红、通读付型(或制作软件)。
书稿校次规定为:
1、字数在10万字以下,难度不大的一般图书,实行三校付型;
2、字数在10万字以上,难度 不大的一般图书,实行三校一读付型;
3、科技书一般实行三校付型,由编辑和作者通读;
4、工具书、古籍、重点书可酌情增加1~2个校次;
5、在校次中间还有2次核红,在付型前还要进行2次付型样核红;
6、初校以后,发现排版质量不合格(厂排毛校差错率超过1‰),则增加初校一次;原来的初校降为毛校。
7、“磁盘稿”也要严格执行“三审制”,打出激光样按照校对程序认真校对和通读。
(二)责任校对
责任校对职责:
1、把原稿和校样收集齐全,检点页码是否衔接,统一全书格式,尤其是不属正文的部分,如内封(扉页)、目录、索引、参考文献、序、前言、后记、插图、插表等,应作细致的整理。
2、按顺序检点或编排页码。如为上下册页码连贯的书籍,还须查明本册页码与上册页码是否衔接。暗码与插页都必须注明。尤其是从双页码跨到单页码排的表格、插图、脚注等是否因页码更改而不成双单码。编好页码后再检点一遍。如彩图或图版未能及时送校对,应留出页码。
3、查看页眉(或中缝)文字,是否符合要求。
4、目录与正文标题一一核对,并填页码。注意目录的层次应与正文标题层次一致。
5、检查内封、版权上的书名、丛书名、著译者、单位、年份等是否一致。内封、版权上的书名转行时,尽量与封面取得一致。
6、检查各级标题所用字号、字体和格式是否统一。
7、依次检点图序、表序、公式序和标题序。
8、脚注与文中所叙述的注码次序是否一致。
9、统一图注和表头格式。
10、如遇缺图、重制图等,在校样上必须贴上纸条,单码贴在左上角,双码贴在右上角。
11、参考文献如系制版,应注意前后是否衔接,版口是否一致。
12、插图(表)注或图版说明中的说明文字与图(表)中的代号序数是否一致。另面排的图(表)版说明与图(表)版最好排成单双码。
13、改动页码时,应将图移向切口。
14、检查索引中的汉字笔画及外文字母顺序。
15、检查各校次中校改是否正确,书写有无笔误,特别要注意外文的误改。
16、检查各校次中提出的问题和其他版式中的应注意事项。
17、检点全书脚码。
18、要遵循单行不成面的原则,力求节约版面;遇有此类情况,必须与编辑部门取得联系,考虑缩面。
(三)校对质量指标
校对的质量指标应分别不同校次确定不同的比率。质量指标的表示方法通常有两种:一种是以消灭差错数与总差错数之比(百分比)即灭错率来表示;另一种是以各校次遗留的差错数与校对字数之比(万分比)即留错率来表示。为保证校对质量,要求原稿必须齐、清、定,原稿文字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;要求排版质量(毛校差错率)在1‰以下。
(1)灭错率。初校消灭排版差错的85%。二校消灭初校遗留差错的80%,三校应全部消灭差错。
(2)留错率。初校万分之二,二校万分之零点五,三校万分之零点二,四校或四读消灭差错。
(3)灭错率和留错率两种质量指标可以混合使用,一般初、二校用灭错率(百分比),三校以上校次用留错率(万分比)为宜。
3、校对质量检查
质量检查的方法一般有三种:(1)增加校次;(2)通读全书;(3)抽查部分。付型后的书稿经过质量检查,不仅能及时发现和弥补校对过程中的疏漏、失误,还能促进校对人员的责任心,加强对书稿质量的重视与提高。
重点图书和大印量图书,必须坚持校样检查制度。
质量检查结果要与本人见面。根据质量优劣实施奖罚。
(四)校对差错计算方法
1、文字
(1)错字、倒字——错字有一个算一个;倒字有一个算半个(不易分辨的倒字如:一、王、丰、田、日、S等,不算错)。如遇一个字错成两个字,或两个字错成一个字(例如“从”错成“人人”,“女子”错成“好”等),统算一个。
(2)多字、缺字——有一个算一个。如一处漏行、漏句的统算三个。一份校样内同样字(冷僻字)出错在两个以上者每份校样按两个计。
(3)字与字(包括标符)结合顺序颠倒——在一页内能用一个校对符号可以改正的,不论字数多少,算一个。例:“得不偿失”错成“失不偿得”,算一个。
(4)汉语拼音及外文——a、以单词为计算单位,不以字计算单位。如有错误,每一词算一个。b、声调符号错误,每个算半个。c、标注和原稿清楚的外文专有名词(如:人名、地名单位名称或国家名称等)词首的。大写字母排成小写,应计错别字以每面计算一个(指相同的一个专有名词)。d、一个外文单词时或复合词漏掉连接号应计错误,以每面计算一个。e、阿拉伯数字和罗马数字的错误(包括小数点和分数线等)以整个数字算一个。
(5)注码、注文——如注码多、缺、错,每一处算一个注文多、缺、错,则按文字记错办法计算。一面内注文、注乱未校出者,计算一个错,两面以上注文、注码混乱未校出统算两个错。
(6)书眉(中缝)——以一篇或一章为计算单位,最多算两个,单双面搞错或整个篇章错算一个。
(7)页码——页码错、漏、颠倒,有一处算半个(包括批白的暗码)。页码顺序,一份校样算半个错。
(8)目录文字、页码——6万字以下的薄本书,初、二校并填写校样上正文页码(初校填写、二校核对),页码错计错;厚本书分校,目录未对正文,页码错,不计错。三校读要计错(因为规定三校、通读目录时要核对正文)。
2、标符
(1)错符、多符、缺符,清楚者,有一处算半个。
(2)引号、括号、书名号错、少或多,算半个错,一对半个错。
(3)着重点多、缺、错,以一处(一串)为计算单位,每一处算半个。专名线、书名线多、缺、错,每一处算半个。
(4)三连点(一个以上)多、缺均算半个。
(5)引文末了的标点在引号之内或引号之外,如与原稿(指原稿非常清楚),计错半个。如原稿书写模糊,内外不分则不计错。
(6)标注清楚的对开、全身、双连等符号的错误,有一个算半个,两处以上每面算一个。
(7)批注或书写清楚的上、下角(标)如排成平排应计错字,每错一个计算一个(只写“下同”者不算“批注清楚”)。
(8)数、理、化、生物、地学及其他各种科技方面的符号出现形体相似的错误,以每面计算一个,形体不相似的错误每处算一个。
3、字体、格式
一个标题或一段引文字体都排错,要计错。每处算半个,每份校样错两处以上统算一个。校样规格与发排单或原稿批注(分校未见发排单则照原稿批注),有一处算半个。同一种错两处以上,统算一个。
4、图表
(1)错图、掉图、多图、倒图有一处算一个错。
(2)图与图注不符,一块图算半个错。
(3)表内项目、数字位置放错而产生歧义者,用一个校对符号可以校正的算半个错。
(4)表、图跨章的错误,题示表(表示图)四框用细线,表格上下框线的错误,合页表、图的双单页码的错误,漏填XX续表、横竖排表的双细线的错误,统计表中间省略时用水线(双曲线)的错误以及国界线(已定国界线和未定国界线)的错误,一律以每面计算一个错。
5、通读
依原稿为准则。显著的错别字、多字、缺字、颠倒字,计错。有下列情况者,按照通读职责范围也应计错:
(1)明显的政治性、原则性错漏,如中共中央和国家主要领导人、常见的国名、重要的政治性词汇出错等。
(2)上下引号、双单引号、括号、书名号缺一或错一,注码顺序错乱,同一书中互见注码的页数错乱等等。
(3)插图或图序明显颠倒。
(4)目录与正文不符(可以从简的例外)。
(5)页码顺序错乱。
(6)书眉(中缝)文字错乱、颠倒。
6、其他
(1)校对笔误或未填写倒空,按计错方法计算。
(2)核红:复核发现初核疏漏的,要计初核质量。填写“核红质量记录单”备考。属前校(读)范围出错的要追计校对质量。
(3)检查:书稿付型后半年内如发现成品校对错,要追计。
(4)编、作、译者校样上发现的错,如原稿是正确的,而系校对失校,要追计。
(5)简、繁、异体字不能互用的,用了以后不发生歧义的,可不计校对错,只作参考错。如用了以后,发生歧义的,要计错。
(6)整理、过录、核红的质量标准,分别根据错漏的多少按百分比扣除。
(7)初校、二校、三校后,经整理、检查人员查出的差错,确属校对计错范围的,均计在各校次上。
(8)凡未按计错标准计错者,一经发现,少计的部分,除追计在前面的校次外,同时也计在本人的校次上。
(五)校对注意事项
校对的基本职责是:对原稿负责,消灭一切排字过程中发生的错误;对读者负责,协助文字编辑和技术编辑消灭原稿和排版格式中存在的疏漏和差错,提高出版物的质量。
1、校对必须忠实于原稿,消灭校样上与原稿不符合的文字、数字、符号、标点、图表以及格式等错误,并努力发现原稿中存在的明显原则性政治差错、文字差错或技术差错,发现后用铅笔拉出,填写“原稿疑问记录”,提请责任编辑解决。
2、按照发排单和原稿上的批注,核对校样上字体、版口、行距、页码、标题、注解、插图等,是否完全符合设计要求,并予以改正。
3、核对校样页码的顺序,中缝(页眉),注文和注码的对口,注码、图表的顺序,图表与正文的衔接。
4、尽力解决格式、文字、图表等的捅行、捅版,做好缩行、缩页,节约纸张。
5、注意简、繁、异体字和数码等用字的统一。
6、凡在校样上的有关批注、疑问意见,核红时均须逐一过录,直到解决为止。
7、编辑审样后的改样,由专人复对,如抽调文章连续满一面的,由复对者提出补足校次。
8、复对付型样:根据原样仔细核对,遇到捅行、捅版,必须逐字校对,直到未捅动处为止。检查校样四边以及插图、插表有无走样等情况,并核对目录与正文的标题是否统一,检查页码顺序,同时解决前校遗留问题。
9、原稿应妥善保管,不得涂改、损坏或散失。校样上书写时必须字迹端正,线路清楚,符号明确。校对结束后,应将原稿、校样分别理好,签名填写数质量表,并交前校一阅,再交调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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